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放射性药物生产、使用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改扩建放射性药物生产、使用及销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放射性药物生产、使用及销售项目
(2)建设单位: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无锡新吴区长江南路35-310号
(5)建设内容及规模:目前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研发生产厂房一层和二层的工作场所逐步将投入使用。为积极响应国家原子能机构、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改扩建的方式以扩大产能,用于满足肿瘤、心血管等疾病患者的诊疗研发及临床需求;公司拟将研发生产厂房一层和二层的多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改扩建为多个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已许可的1台回旋加速器生产PET用及其他放射性药物,该加速器最大质子能量为19MeV,属于Ⅰ类射线装置,新增使用1台回旋加速器生产PET用及其他放射性药物,该加速器最大质子能量为30MeV,属于Ⅰ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新吴区长江南路35-310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771556660
Email:jian.shen@sinotaujs.com
三、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商务中心区B地块新地中心二期1011室
联系人:符工
电话:025-86573529
Email:fujingjing@jsfuhuan.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名、书面提交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请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